為系統整治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問題,結合《安徽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全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集中整治方案》,日前,安徽省安委辦制定并印發《安徽省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集中整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要求,全省上下要圍繞“人、車、路、貨、企”等關鍵要素和環節,集中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掛靠運營”、人員“無證上崗”和車輛不符合國家規定上路運行等問題,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退出機制,推行路線風險評估,加快建設“一張網”信息系統,暢通跨地區、跨部門間信息協同共享渠道,使用可靠適用安全技術,破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難題,根治長期存在的頑癥痼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集中整治行動于2020年11月開始,持續至2021年7月。
《方案》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在市、縣政府的領導下,建立主責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集中整治工作機制,加強協調推動;要按照本實施方案部署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細化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確保在破解“老大難”問題、治理頑癥痼疾上取得突破;要統籌謀劃本次集中整治和三年行動,健全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實現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保障能力現代化;省安委辦和各市、縣安委會要加強統籌協調,將整治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以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考核之中,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集中整治推動不力、部門之間相互推諉、執法查處寬松軟等引發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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